各科室:
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好的提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11〕74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单位的通知》(卫政办发〔2011〕69号)精神,交由我委承办的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为认真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政协委员提案对于密切本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水平,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我委承办的5件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发现政协委员的提案,其内容涉及生态移民、能源利用、物价等多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愿望。因此,各科室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办理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对各项提案进行分析讨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办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办理程序
为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发改委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学智
副组长:王泽生、秦发龙、陆生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陆生伟
办公室成员:李崇新、冯占奎、李万忠、严玉华、葛建平、雍 蓉、翟 龙
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协委员提案的调查研究和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督促和落实等工作。
(一)自治区政协委员第018号提案:关于在中卫市区尽快新建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议。
承办科室:办公室
责任领导:王泽生
责 任 人:李崇新
(三)自治区政协委员第218号提案:关于方便住户缴纳天然气费用的建议
承办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责任领导:陆生伟
责 任 人:冯占奎、雍 蓉
(三)自治区政协委员第392号提案:关于切实提高中卫市居民饮用水质量的建议
承办科室:综合规划投资科
责任领导:秦发龙
责 任 人:薛 梅
(四)自治区政协委员第530号提案:关于加强组织引导,鼓励中南部地区自发移民的建议
承办科室:生态移民科
责任领导:王泽生
责 任 人:李万忠
(五)市政协委员第05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的建议
承办科室:综合规划投资科、经济发展科、区域协调科
责任领导:秦发龙
责 任 人:薛 梅、葛建平、严玉华
三、加强督查,按时办结,确保办理质量
政协委员提案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责任领导、科室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办理工作要坚持“开门办理”、“现场办理”、“协商办理"、“跟踪办理”的原则,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沟通,认真听取意见,虚心接受监督,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力争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相关科室办理的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要在7月底前、市政协委员提案要在
附:1、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五定”方案
2、政协委员提案建议